
一、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齐鲁达州化肥分公司地块;
占地面积:196484.5平方米;
地理位置:达州高新区,在达州绕城公路北侧,金龙大道西侧,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07.468,北纬31.146;
土地使用权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齐鲁达州化肥分公司;
地块土地利用现状:地块仅剩余办公楼、食堂、总降压站、维修车间大楼、中控区域大楼建筑物未被拆除,内部设备、电路等均被拆除,整个地块部分地面硬化层保留。目前地块内不存在企业生产活动。
未来规划:根据达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区分局编制的《高新区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高新区国土空间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委员会2022年第1次常务委员会会议纪要》(2022年第十三期),地块未来用地规划为工业用地,拟建设高新区数字工厂(新木河路标准厂房)。
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单位:山东新石器检测有限公司、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调查缘由:重点行业企业用地,拟收回土地使用权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二、第一阶段调查
第一阶段调查工作开展时间为2022年5月。根据调查情况,本地块历史为山地、农田和少量水塘,地势东北高西南低。2006年5月12日开始进行场地平整,低洼处利用地块内山丘土方填平,无外运土方进入地块。至2006年10月26日正式开工建设;至2008年12月26日达州化肥公司交接;至2009年12月26日开始试生产, 2010年1月20日产出合格产品尿素,并于2010年6月停产,停产后空置;至2020年拆除生产装置,企业平面布局未发生变化。
根据污染识别结果,调查地块内仅涉及历史企业1家,行业属于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初步识别重点区域为涉及生产活动以及周边地块企业最有可能影响的区域,以及雨污管线重点区域,合计面积156503㎡,将达州化肥公司地块内两处未开发利用的空地以及各个主干道等列为非重点区域,合计面积39981㎡。需关注的污染物包括重金属(镍、铜、铬、钴、钼)、氨氮、硫化物、石油烃、甲醛、苯系物(苯、甲苯、二甲苯)。
三、初步采样调查
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初步采样时间为2022年7月16日~2022年9月3日,共布设土壤监测点位216个,采样深度为0.5~6米,共采集土壤样品557组(含现场平行),检测项目包括为《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1中45项、pH、含水率、钴、钼、氨氮、硫化物、石油烃以及甲醛;共布设地下水监测井13口,井深为4.5~6米,采集地下水样品13组,检测项目包括《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的35项常规指标(不含微生物指标和放射性指标)、镍、特征污染物(石油类、钴、钼、铜、可萃取石油烃、二甲苯、甲醛)。
根据样品检测分析结果:
(一)地块内土壤样品中:所有检出项目均未超过相应的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
(二)地块内地下水样品中:1.所有检出项目除氨氮外均未超过相应的地下水污染风险筛选值。2. 地下水上游编号W1水井办公区食堂位置,氨氮浓度为4.16mg/L,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IV类标准限值1.77倍。经风险分析,由于氨氮不属于有毒有害的指标,属于生活类污染物,氨氮超标可能与办公区食堂以及周边生活源有关,氨氮在地下水环境出现超筛选值情况较常见,因此不作为风险评估的关注污染物。
四、初步调查结论
综上,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齐鲁达州化肥分公司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不需要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工作,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齐鲁达州化肥分公司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公示信息
一、基本情况地块名称: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齐鲁达州化肥分公司地块;占地面积:196484.5平方米;地理位置:达州高新区,在达州绕城公路北侧,金...
扫描二维码关注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