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有关规定,现将山东新石器检测有限公司环境检测实验室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山东新石器检测有限公司环境检测实验室项目
二、建设单位:山东新石器检测有限公司
三、建设地点: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稷下街道办稷山路12号
四、公示内容:验收报告
五、公示时间:2021年9月25日-10月26日(20个工作日)。
现予以公示。
联系人:韩兴军
电话:15705339552
邮箱:sdxsq916@163.com
山东新石器检测有限公司
2021年9月25日
山东新石器检测有限公司环境检测实验室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pdf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
扫描二维码关注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关注公众号